关于潘建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局属各单位、各科站:
经局党委研究决定:
潘建斌同志任营林林政科科长,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李建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。
中共乐清市农业局(林业局)委员会
2008年6月4日
主题词:人事 任免 通知
抄送:温州市农业局、林业局,乐清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、各乡镇人民政府
乐清市农业局(林业局)办公室 2008年6月6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