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清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沿海,东临乐清湾,南临瓯江。全市陆地面积1174平方公里,海域面积270平方公里,辖21个镇,10个乡,910个行政村,人口118万。乐清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雨水充沛,光照充足,夏无酷热,冬无严寒,无霜期长。市境依山傍水,山珍海味兼得,中贯平原,盛产稻米。地貌结构为“六山二地二水”。土壤种类多,土质肥沃,适种性广,作物品种繁多。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,其次是番薯、麦类、玉米等,经济作物主要有水果、茶叶、蔬菜、中药材、食用菌等。现有耕地35.59万亩,其中水田29.65万亩,旱地5.94万亩,人均占有耕地仅0.30亩。
2007年,全市生产总值360亿元,人均生产总值达25667元,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46.2亿元和21.63亿元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736元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438元。全市农业产值20.22亿元。
近年来,乐清紧紧围绕“特色、生态、高效”的农业发展目标,开拓创新,扎实工作,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。
主导产业特色日趋明显。全市有3个中国“特产之乡”,形成了水稻、蔬菜、水果、茶叶、中药材等十大主导产业,虹丰大米、雁荡毛峰茶叶等多个农产品获省农博会金奖。
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。乐清已拥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2家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6家,其中超亿元的2家。农民专业合作社166家。有浙江名牌农产品2个,温州名牌农产品7个。
农产品质量安全日益加强。全市已制定农业标准6个;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38个;已认证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16个,有机农产品8个,绿色食品1个。
管理服务职能有效加强。农业信息化进程加快,构筑了以乐清农业信息网、农民信箱、农技110为主体的信息服务网络。率先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。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,农村集体经济逐步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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