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清市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乐农信办〔2008〕2号
关于印发《乐清市2008年度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》的
通 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:
为进一步推进农民信箱的发展和应用,建立科学、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,更好地发挥农民信箱的功能和作用,特制订《乐清市2008年度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乐清市2008年度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
二○○八年五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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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农民信箱 考核 办法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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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温州市农业局,乐清市府办,胡成剑副市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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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市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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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乐清市2008年度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
为进一步推进农民信箱的发展和应用,建立科学、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,更好地发挥农民信箱的功能和作用,加快全市农业信息化进程,特制定2008年度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对象
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二、考核内容
1.万村联网工程。包括建站数量、信息质量。
2. 用户培训情况。包括村信息员、应用示范户、普通用户培训情况。
3.联络体系建设。包括乡镇联络站、行政村联络点建立和使用情况。
4.用户注册情况。包括农民信箱用户注册数、启用数情况。
5.公共信息维护。包括政策信息、最新农情、市场行情中的发布数量、质量情况。
6.买卖信息维护。包括在摊位、专业市场、买卖信息中的发布数量、质量情况。
7.典型事例。
8.年终工作总结。
三、考核记分(基础分100)
(一)万村联网工程(40分)。
1.建站数量(20分)。各乡镇要求建立行政村网站任务见乐农信办〔2008〕1号文件。完成任务计20分,完成80—100%计15分,60—80%计10分,40—60%计5分,40%以下计0分。超额建站1个加0.5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。。
2.建站质量(20分)。网站栏目数据齐全,图片清晰,美观度好、数据更新及时计20分,质量一般计10分,栏目数据不齐质量较差计5分。
(二)用户培训情况(15分)。
1.村信息员(8分)。村信息员获得“浙江农民信箱”信息员资格证书(须经网上考试系统考核合格)达100%计8分,达90-100%计5分,达80-90%计2分,80%以下计0分。
2.应用示范户(4分)。各乡镇要求发展、培训应用示范户任务见乐农信办〔2008〕1号文件。累计完成任务计4分,未完成计0分。超额5户加1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。(须经网上考试系统考核合格,考试时用户类别选择“示范户”,当年发布个人信件、买卖信息等信箱内容30条以上)。
3.普通用户培训情况(3分)。普通用户参训率累计达80%计3分,未达80%计0分,达90%加1分,达100%加2分。普通用户培训中参加并通过网上考试系统考核合格率达20%加1分,达30%加2分,达40%加3分,达50%加4分,达60%以上加5分。
(三)行政村联络点按“八个一”建设情况(5分)。
已配备电脑的行政村“八个一” 联络点建立率达100%计5分,80—100%计3分,60—80%计1分,60%以下计0分。
(四)信箱用户注册启用情况(15分)
1.注册数量(10分)。各乡镇2008年农民信箱用户注册任务见乐农信办〔2008〕1号文件。完成注册任务的计10分,超额完成注册任务50%以上另加5分。
2.启用数(5分)。启用率90%以上计5分,80—90%计3分, 80%以下计0分。
(五)公共信息维护(5分)
1.数量(3分)。要求各乡镇维护10条。全部完成计3分,完成50%以上计1分,低于50%计0分。
2.质量(2分)。好的计2分,一般的计1分,差的计0分。
(六)买卖信息维护(10分)
1.数量(7分)。要求各乡镇维护30条。全部完成计7分,完成50%以上计4分,低于50%计0分。
2.质量(3分)。发布规范的计3分,一般的计2分,不规范的计0分。
(七)典型事例(8分)
要求各乡镇上报典型事例2例。上报1例计4分,上报2例计8分。被农民信箱专题的典型事例栏目中录用1例加5分。
(八)工作总结(2分)
年度考核前按时上报工作总结计2分。
四、考核结果
各乡镇按总分排名,排列前6位的乡镇予以表彰。本年度考核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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